公司各管理部门、各项目部:
根据近年来的实际情况及项目部在资金使用上出现的问题,为避免公司和项目部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此办法:
一、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与各材料供应商的合同签订
项目部应选择重合同、守信誉的,并对其情况充分了解,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尽可能与供应商直接签订合同,避免与中间商签订。合同中应明确采购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单价、供应时间及付款方式。所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总经济师审查,对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公司有权拒签,并责令项目部另选供应商。所有材料采购合同均须盖湖州天力建筑材料公司公章方有效。
2、与各劳务分包商的合同签订
项目部应选择施工质量可靠,人品端正的分包商。合同中应明确所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工程量、质量要求、进度及民工工资支付的比例,支付的方式。合同签订后须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备案。对信誉差,动辄聚众闹事的分包商公司有权拒绝备案,责令项目部另选队伍。
二、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业主工程进度款到账后,财务部扣除税金、管理费后,将项目部可支配额度告知项目部。项目部应在此额度内合理安排资金施用计划并由公司总经济师审批签字后交财务部按此计划支付。各材料供应商材料款支付单须项目经理签字,材料发票应随款项及时提供,并查实发票的真伪,发票上项目经理须签字认可。财务部应将货款直接支付到所签合同的账户上,避免现金支付。
用于支付的人工工资额度应控制在工程款的20%左右。工人工资应发到每个务工人员手中,不得由班组负责人代领。全部务工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实名登记造册,打入工资卡。
项目部需用的备用金,应根据实际用途,由项目经理申请,额度由总经济师批准同意后领取,使用后及时报上有关正规票据冲抵。
项目部资金原则上专款专用,如需调往其它项目上使用,须经总经理批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在公司全面实施。希望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 |